锂电池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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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海运关于电池和电池组关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的规则(IMDG规则)SP188条款。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规章范本》的要求,锂电池海运锂电池属于第九类危险品。但是,在国际海运运输的整个过程中,如果交付的电池和电池组符合以下规定,则不受本规章制度其他要求的限制,可按普通货物运输。
SP188条文给出:
(1)锂金属电池或锂铝合金电池运输锂含量不超过1克,磷酸铁锂电池额定电流不超过20小时Wh;
(2)锂金属材料或锂铝合金电池组累计锂含量不超过2克,磷酸铁锂电池组额定电流不超过100Wh。
受本要求限制的磷酸铁锂电池组必须在壳体上标出每小时的额定电流。除2009年1月1日前生产的磷酸铁锂电池组外,该日期前生产的磷酸铁锂电池组可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按独特要求运输,无需作为标识;
(3)每个电池或电池组都是确认符合试验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各试验要求的型号和规格;
(4)除安装在设备上外,电池和电池组还应用内容器包装,以完全包装电池和电池组。电池的国际运输应维护电池和电池组,以避免短路故障。锂电池冷藏柜包括避免接触同一容器中的导电原材料,导致短路故障。包装必须安装在第4位.1.1.1.4.1.1.2和4.1.1.5要求可靠的外包装盒;
(5)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和电池组应避免损坏和短路故障,设备应配备合理的设备,以避免事故运行。当电池组安装在设备处时,设备应采用可靠的外容器包装,容器的生产和制造应选择具有足够抗压强度的适度原材料,设计方案也符合容器的体积和主要用途,除非电池组的设备已经非常维护;
(6)除非包装中的按钮电池组装在设备上(包括电路板),或设备安装的电池不超过4个,或设备安装的电池组不超过2个,否则每个包装都必须做出以下标志。根据这一理解,合格的锂电池需要根据风险货物进行海运预订和运输,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可以避免包装风险货物.积载保护等领域的规定。
(7)除安装在设备上的电池组外,每个包装在所有位置进行1.2米坠落试验时,不会损坏安装在其中的电池或电池组,也不会导致内装物移动,使电池组与电池组(或电池与电池)相互接触,也不会释放内装物;
(8)包装总重量不得超过30,除非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上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Kg。上述规章制度及其他地区的应用“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材料或锂铝合金电池阳极氧化中锂的质量。
总之,磷酸铁锂电池是基于的UN38.3检测,锂含量不超过规定值,加上适当的外包装,可按非危险化学品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