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锂电池!7月22日下午,一架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777-200F货机在上海浦东机场装货时起火,现场烟雾弥漫,机身烧穿恐惧报废,疑似锂电池搞鬼。
近年来,典型的锂电池爆炸事故
案例一:2019年1月8日下午2点,在香港国际机场停机坪上,一个涉嫌携带锂电池的航空货运集装箱突然起火,冒出大量烟雾。之后,航空公司将涉案发件人列入黑名单,不再接收发件人的所有货物。
案例二:2011年7月28日,韩亚航空波音747-400全货机(注册号)HL7604)从首尔仁川机场到上海浦东机场的途中,由于飞机上的锂电池爆炸引发火灾,导致操作系统失灵,在济州外海附近坠毁。
案例三:2010年9月,一家美国联合包裹服务公司(UPS)迪拜机场起飞后不久,波音747-400货机坠毁。经调查,事故的根本原因是机上携带的81000块锂电池爆炸,导致货舱起火,导致飞行控制失败。
表1。近年来国际民航锂电池起火不安全事件
锂电池及其危险
锂电池是一种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以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材料。可以简单分为两种:锂金属电池(如纽扣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如手机电池)。
锂电池_
锂电池的危险性和特性
◆锂电池中电解液的有机溶剂通常是可燃液体或可燃液体,如碳酸亚乙烯酯。
◆锂电池中阻断正负接触的隔膜,如果设计有缺陷就会引起爆炸,比如一个著名的品牌被全球召回的手机就是原因。
◆假设电池外壳是软壳可能保护不够,假如是钢壳发生排气故障也会引起爆炸。
◆此外,还有过充过放等问题导致高温、烟雾、燃烧、爆炸等。
美国联邦航空局曾测试过,将5000块锂电池放入纸箱中,放入模拟容器中。加热器放置在纸箱旁边,模拟锂电池“发热”结果,近300个锂电池发热失控,集装箱温度急剧上升至近600摄氏度,然后爆炸,集装箱门爆炸,几秒钟后起火,即使有灭火装置,也很难扑灭。
空运锂电池货物安全运输要求
锂电池是第9类杂项危险品!许多国际机构,如联合国(UN),国际民航组织(ICAO),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国际海事组织(IMO),欧洲陆运协会(ADR)等等,都对锂电池的安全运输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锂电池航空运输主要遵循《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规则》和《中国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10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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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编号和运输专用名称
温馨提示1:运输专用名称“设备”指由锂电池芯或锂电池提供运行电源的装置。完全由锂电池(如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和平衡车)驱动的车辆应按压UN3171“电池供电车辆”办理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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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电池必须通过UN38.3测试要求
除实验样本外,任何类型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都应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品运输的建议-实验和标准手册》Ⅲ38.3部分(高度模拟、高温和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部短路、碰撞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等。),并提供UN38.3实验概述,从2020年1月1日起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2:UN38.3.实验概述应由合格的检验机构和检测中心出具,建议取得资质CNAS资格证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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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选择符合要求的危险品包装
电池芯和电池必须放置在可以完全关闭的包装中,然后放置在牢固的硬包装中。每个包装必须能够在任意方向上进行1.2跌落试验。(UN3480,PI965SectionIAorIB)锂电池和锂金属电池(UN3090,PI968SectionIAorIB)不能与第一类爆炸物、第2.1类可燃气体、第3类可燃液体、第4.1类可燃固体、第5.1类氧化剂等危险品包装在同一包装中。具体按照《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965-970执行。
温馨提示3:根据《进出口危险品空运包装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出口危险品空运包装容器的用户应逐批向海关申请出口危险品空运包装鉴定,航空货运部门凭海关出具的《使用鉴定结果表》(原件)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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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上锂电池标签和标签
9类锂电池标签
锂电池标记
限制货机运输标签
温馨提示4:2019年1月1日必须使用新的锂电池标签和第九类锂电池危险品标签,旧的锂电池操作标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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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取措施保护电池芯和电池免受短路(包括避免接触同一包装中的导电材料,导致短路);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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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将其识别为存在安全缺陷或损坏的电池芯和电池,这些电池芯和电池可能会产生危险的放热、火灾或短路(如果由于安全原因被制造商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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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空运废弃的锂电池和回收或销毁的锂电池,除非始发国和经营者政府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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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量生产前的原型锂电池或电池芯,以运输或低产量(即年产量不超过100)为实验目的的锂电池芯或电池UN38.3.测试,如果得到始发国相关政府的批准并满足要求P910要求,可以限制货机运输。
空运锂电池的邮政运输
锂电池不能作为危险品通过邮件运输。安装在设备上的锂电池(UN3481)和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UN3091)除外:
a.必须安装在设备上;
b.锂离子电池芯的瓦时额定值不得超过20Wh;
c.锂离子电池的瓦时额定值不得超过100Wh;
d.锂电池芯锂含量不超过1克;
e.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总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
f.每个锂电池芯或锂电池的类型确认需要满足要求UN38.3实验要求;
g.单个包装中不得超过4个锂电池芯或2个锂电池,单个包装中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净重不得超过5公斤;
h.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短路。
行李运输需要锂电池
1.可携带的锂电池作为手提行李,可携带不超过100件Wh(瓦特小时)锂电池笔记本电脑、手机、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产品及备用电池登机。
手机、普通便携式相机、单反相机和大多数电子产品中的锂电池通常不超过100个Wh的限制。
2.限制携带的锂电池:经航空公司许可,可携带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电子产品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得超过2个,且不得托运。
可能超过100Wh新闻媒体设备、影视摄影设备、表演道具、医疗器械、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锂电池机器。
3.严禁携带锂电池:严禁携带或拖运超过160Wh大型锂电池或电子产品。
4.锂离子电池措施:备用电池必须单独保护,防止短路。
温馨提示5: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规定,自2018年1月15日起,严禁拖运锂电池,目前全球航空公司都遵守这一规定。
郑重提示:“安全是航运业的重中之重。航空公司、承运人和制造商共同制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