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包证明是什么?
通常所说的“危险包装证”就是《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为什么要办理危包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规定,“出口危险品生产包装容器的公司,必须向商业检验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品的公司必须向商业检验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应用鉴定。未经鉴定使用包装容器的危险品不得出口”。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制度》的要求,锂电池分类可能属于第九类危险货物(包括危险货物在内的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的检验和控制应当按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要求进行,即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和鉴定应当进行。
锂电池爆炸事件屡见不鲜。
如何办理危包证?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检验包括性能检验、使用鉴定。
以下就以锂离子电池组及其常用包装为例,讲解危险包装证的办理要求。
性能检验
性能检验由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需取得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代码)申请。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应向当地海关申请性能检验,并规范填写《出口货物运输包装检验申请表》。由于不同类型的包装进行型式检验所需的时间长度不同,公司在申请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表时需要提前申请检验,并预留足够的检验时间。
根据《检验检疫单据电子化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提交的单据可以简化。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器具性能检验采用周期检验和日常抽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经性能检验合格后,公司可持有《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并在核定周期检验内办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根据包装容器的材料特性和所装货物特性,性能检验结果表的有效期一般自器皿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运输出口在未有效期内,外包装状况良好,企业可以重新申请包装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可以继续用于出口。再次出具的《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表》自检验完成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使用鉴定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单位或出口单位(即锂电池制造商或出口商)申请使用鉴定。
根据《检验检疫单据电子化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90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提交的单据可以简化。
在实施危包使用鉴定时,海关工作人员将根据下列内容进行合格判断:
a.联合国UN包装标志、批号和危险货物标志是否印刷在包装容器上清晰、牢固、正确。
b.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得有残留物、污染或泄漏。
c.用钉子拧紧木箱和胶合板箱时,钉尖应倒置,钉尖和钉帽不应突出;箱体应完好无损,并用紧箍包装。瓦楞纸箱应完好无损,密封应平整牢固,并用紧箍包装。
d.不导电材料应分隔在每个电池或电池组之间,堆叠电池的上下层之间,以避免相互接触。
e.电池应该有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f.电池电极不能支撑其它叠加电池的质量。
g.锂电池或锂电池组包装在国际规定中的特殊规定。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经判断合格或企业整改后再次检验合格后发出。;经判断不合格者,不得出口并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书》。
出境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有效期为3个月,其它运输方式为1年,但均不能超过性能单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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