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是一种以锂金属为正负极材料,使用有机溶液作为电解液的电池,大致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电池。近年来,锂电池因其储能密度高、使用寿命长、体积小、重量轻而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可反复充电的锂电池。
锂电池含有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存在放电、加热等潜在危险。它们是国际海运危险法规中非常常见的危险品类。随着《国际危险法规》(40-20版)的正式实施,修订了一些锂电池运输要求的特殊规定。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要求?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锂电池货物的类型
根据《国际危险法规》(40-20版)的分类,锂电池货物属于第九类杂项危险货物,主要包括四类:独立运输锂电池、与设备一起运输锂电池、含锂电池的车辆和装载在货运设备中的锂电池。根据产品类别的不同,这四类货物分为七类,对应的UN号如下:
温馨提醒:
不同的内容对应不同的货物方式,在申报危险货物时要正确地找到相应的内容。
锂电池运输的特殊规定
在根据《国际危险法规》对锂电池产品进行分类时,除了根据锂电池产品类型选择相应的UN编号外,还需要特别关注《危险货物清单》中每个UN编号对应的“特殊规定”(清单第六栏)。锂电池产品涉及的特殊规定如下:
温馨提醒:
“特殊规定”不仅涉及UN号的适用范围,还包括免责条件、特殊包装要求和特殊运输要求。一些特殊规定的判断结果可以直接决定锂电池产品的最终运输风险分类和相关要求,包括监管部门的内容、公司的产品运输管理等。
特殊规定
230
对锂电池(组)和设备中的锂电池(组)(主要指UN3090、UN3091、根据特别规定的230条款要求,UN3480和UN3481锂金属和锂电池只能满足国际海运危险规定的2.9.4规定可以交付运输,要求总结如下:
01
锂电池或锂电池组需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规定》(TDG)第三部分第38.3节8项试验(高度模拟、温度试验、振动、冲击、外短路等);(38.3检测简称)
02
每个电池组和电池组都配备了安全排气装置,或者可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一般事故时受力破裂;
03
每个电池和电池组都配备有效的设备,避免外部短路;
04
包括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在内的每个电池组都配备有效设备(如二极管、保险丝等)。)来避免反向电流造成危险。;
05
电池组和电池组的制造商必须有高质量的管理体系来保证。
特殊规定
390
下列要求适用于包件的标志和文件,包件包含设备中的锂电池和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的组合:
01
包装件必须根据情况标明“UN3091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金属电池”或“UN3481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如果包装件不仅包括锂电池,还包括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金属电池,则包装件必须根据需要标记两种类型的电池。然而,不需要考虑安装在设备(包括电路板)中的按钮电池。
02
“UN3091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金属电池”或“UN3481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必须酌情标注在运输单据上。若包装既包含锂金属电池,又包含与设备一起包装的锂电池,则运输单据必须同时标明“UN3091锂金属电池与设备一起包装”和“UN3481锂电池与设备一起包装”。
温馨提醒:
《特别规定390》是《国际危险规定》(40-20版)的新条款,主要包括UN3091、UN3481。
免除锂电池运输条件
SP188条款根据《国际危险条例》的特别规定,明确了部分锂电池货物的豁免,符合条件的货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其他运输技术要求,降低运输成本。锂电池运输豁免主要需要满足以下八个条件:
01
电池锂含量与瓦特-小时比例要求
对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锂含量不超过1g,对锂电池,瓦特-小时额定值(换算公式:Wh=V×Ah)不要超过20Wh。
【注】很多锂电池(芯)只标注额定电压或电流,需与电池制造商确定瓦特-小时额定值。
02
电池组锂含量和瓦特-小时比例要求
锂金属或合金电池组的锂含量不超过2g。;对锂离子电池组而言,瓦特-小时额定值不超过100Whh;除2009年1月1日前生产的瓦特-小时额定值外,适用于本规定的锂离子电池组。
【注】TDG明确规定,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必须在其表面标注瓦时长;然而,法律法规没有硬性要求标记锂金属电池阳极中锂金属的总质量,需要与电池制造商确定值。
03
电池组或电池组的类型要求
每一种电池或电池组都符合2.9的适用范围。.4.1、2.9.4.5及2.9.4.7的规定;
04
封闭式包装要求
除了安装在设备中外,电池和电池组必须安装在完全封闭的包装中。电池或电池组必须采取保证措施,防止短路。这包括避免在同一个包装中与导电材料接触短路。包装必须安装到第4.1.1.1、4.1.1.2和4.1.坚固的外包装内1.5规定。
05
避免短路和意外激活的需要
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和电池组必须得到保护,以防止损坏和短路。该设备必须配备有效的设备,以防止意外激活。这种要求不适用于运输过程中不会产生危险热释放的专用设备(无线电射频识别发射器(RFID)、手表、传感器等。).如果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中,该设备必须包装在坚固的外包装中,除非包含这些电池设备,否则外包装由强度充足的材料制成,设计适合其容量和拟定用途,以提供相应的保护。
06
锂电池标记要求
每个包件必须按5.2计算。.1.10中插图显示了适当的锂电池标记;
照片【注意】《国际危险条例》(40-20版)修改了锂电池标记,最新尺寸要求必须至少满足100毫米宽。×100mm高,原《国际危规》(39-18版)尺寸要求为120mm宽。×110mm高。
这个要求不太适合:
包装内只有安装在设备中的扣子离子电池(包括电路板);和
在拖运货物中超过2个包件的情况下,每个包件中不超过4个离子电池或两个装载设备的电池组。
在集合包件中放置包件时,锂电池标记必须清晰可见或张贴在集合包件的外部,并且集合包件必须标记“OVERPACKED"字体的高度必须至少为12毫米。
07
跌落试验要求
除了安装在设备中的电池组外,每个包装必须能够承受任何方向1.2m的跌落测试,内部电池或电池组不会损坏,内容物移动导致的电池与电池(电池组和电池组)接触内容物泄漏;
08
包装毛的重要要求
包装件的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但安装在设备上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电池组除外。本特殊规定中的“设备”是指锂电池或锂电池组为其运行提供电力的设备。
锂电池货物运输申请要求
承运人按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相关材料,证明货物符合制造质量认证体系、通过38.3节相应测试要求、适度防短路设备和措施、可承受1.2m跌落试验的包装件、标有锂电池标记的包装件等条件。主要提供的材料是MSDS、包装检验合格证明,防短路措施表明,第38.3节《试验与标准手册》试验通过确认,货物装箱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