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特殊规定188条款的锂电池货物合规海运分析

 航贸百科     |      2023-05-15

  

  摘要:通过分析《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锂电池货物的包装、标记、实验等规定,梳理了锂电池货物的内容,解读了锂电池货物的188条特殊规定,提出了争议的焦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析了争议的焦点,提出了符合188年锂电池合规海运特殊规定的建议。

  关键词:锂电池危险海运

  近年来,锂电池自燃引发的海运事故频发。2020年1月,一艘船名为“COSCOPACIFIC运力高达10062TEU的超大型集装箱,在从广州前往印度NhavaSheva港的途中,7号船仓突然起火,经调查,自燃起火的车箱被确定为锂电池。2018年9月,克罗地亚杜布罗夫尼克港“MYKanga“当货船遭遇毁灭性火灾时,整艘船都被摧毁了。火灾是由游艇车库娱乐船的几个锂电池热失控引起的。早在2008年,国际海事组织就通过了这一决议,在《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IMDG规则》)中增强了锂(离子)电池和电池驱动汽车的六项新内容,锂电池正式列入危险货物名单。同时,锂电池包装自2019年1月1日起,还需贴上专属运输标志。与传统电池相比,锂电池具有使用寿命长、能量比例高、重量轻、充电快等优点。随着电动汽车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锂电池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青岛前湾港为例,2021年前11个月,船载锂电类货物已超过5000票次,运量巨大。然而,锂电池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符合188条[0]的锂电池在海上运输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争议。

  一、锂电池货物简介

  (一)锂电池货物分类

  《IMDG规则》中涉及锂电池的内容有六条,如下表所示:

  UN号

  正确的运输名称

  危险类别

  UN3090

  锂金属电池(含锂合金电池组)

  9类

  UN3091

  锂金属电池组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金属电池组(含锂合金电池组)

  9类

  UN3480

  锂离子电池组(含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9类

  UN3481

  锂离子电池组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包括聚合物锂离子电池)

  9类

  UN3171

  电池供电车辆或电池供电设备

  9类

  UN3536

  锂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安装在货物运输部件中

  9类

  (2)锂电池货物危险分析

  锂电池的危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锂化学活性高,锂是元素周期表中第二周期的第一个元素,具有极其活跃的化学活性;二是锂电池能量密度高,锂电池比能量高,一旦热失控反应,会释放大量热量,容易发生航运事故;第三,锂电池可能会泄漏,因为电池有机电解质系统中使用的有机溶剂是碳氢化合物,分解电压低,易氧化,溶剂易燃,如果泄漏,会引起电池火灾,甚至燃烧爆炸,随着火灾的加剧,船员和乘客被迫放弃。根据火灾分类,(GB/T4968-2008年),根据可燃物的种类和燃烧特性,分为A、B、C、D、E、F6类,锂电池自燃主要属于D类火灾[1],最大的风险是火灾不能通过水或二氧化碳消除,一旦自燃会给货船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锂电池的海运要求

  在锂电池的海上运输过程中,UN3090、UN3091、UN3480、UN3481类货物包件应张贴9类危险货物标志和锂电池标志,货物运输部件应显示9类危险货物标志和标志,UN3171、UN3536只需要在货物运输部件上显示9种危险货物的标志和标志。所有锂电池货物都需要向海事机构申请危险货物,主要包括MSDS、《试验及标准手册》第38.3节通过了《包装检验证书》、《短路防范措施》、《试验及标准手册》、《货物包装证书》、《申请委托材料》等方面的验证。

  (四)IMDG规则中特别规定的188条款要求

  IMDG规则在第2.9.第四节规定,锂电池或电池组的货物应酌情划为UN3090、3091、3480或3481、电池或电池组满足试验和标准手册UN38.3试验要求,配备安全排气装置或防止一般事故力破裂,需要有效防止短路设备或措施,每个包括多个并联电池或电池系列电池组,配备有效设备(如二极管、保险丝等。),避免反向电流造成危险,制造必须具备高质量的管理体系。

  此外,根据不同内容,IMDG规则还制定了一系列特殊规定,包括188、230、310、348、376、377、384等条款。其中,对锂电池货物影响较大的是特别规定的188条[2],即“交付运输的电池和电池组符合下列条件的,不适合本规定的其他规定”。要满足的条件有8个,主要包括锂电池或电池组的锂含量或容量、电池或电池组的类型、包装方法、防短路措施、锂电池标记和“OVERPACK标记,1.2米跌落试验,包装毛重不能超过30公斤等条件。

  二、特别规定188条款的争议及分析

  (1)主要内容

  特别规定188条规定,交付运输的电池和电池组符合所列八项条件的,不适用本规定的其他规定。八项主要内容为锂含量和瓦特-小时比例、电池或电池组类型、封闭包装、防短路保障措施、避免意外激活装置、锂电池标记、坠落试验、包装毛重等。

  (2)争议焦点

  根据188条的特殊规定,符合188条的锂电池或电池组不受本规定其他条款的限制。有两种观点,一种是锂电池可以按普通货物运输,另一种是符合188条款的锂电池仍然是危险货物,但包装、标志等运输条件部分简化,不排除危险货物。

  (3)争议分析

  之所以有人认为符合188特殊规定的锂电池货物可以作为普通货物运输,主要是因为他们对“不受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限制”这句话的理解。IMDG规则中还有其他特殊条款使用类似的表达方式,如特殊规定65“如果过氧化氢溶液含量低于8%,则不受本规则的限制”。

  如果单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不受本规则其他规定的限制”,则认为符合188特殊规定的锂电池货物可以作为普通货物运输。笔者认为,符合188特殊规定的锂电池的初衷明显违背了188特殊规定的初衷,而符合188特殊规定的锂电池虽然能量小,但仍有危险性,188特殊规定也对例外运输作出了严格规定,主要包括UN38.3测试、包装重量限制、锂含量限制、正确包装、标志等。因此,可以理解,本条款部分免除了IMDG规则的限制。在IMDG规则的特殊规定下,锂电池仍应按危险货物运输。

  2017年11月,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发布了《关于2018年锂电池货物运输条件鉴定的更新说明》。在《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中,对于符合188条特殊规定的锂电池,危险提醒内容由“非限制性货物”改为“锂电池货物”,鉴定结论中的“危险识别”栏由“无”改为“锂电池”或“锂金属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