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出口锂电池通关小提示

 航贸百科     |      2023-05-15

  

  锂电池的海运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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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关小提示

  锂电池的定义和分类

  锂电池是指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锂金属或锂合金作为负极材料的电池。锂电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锂金属电池和锂电池。

  01

  锂金属电池一般不能充电,属于一次性电池(不能反复充电)。一般使用二氧化锰作为正极材料,金属锂或其合金金属作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如纽扣电池。

  02

  锂电池可以充电,属于二次电池(可以反复充电)。一般使用锂合金金属氧化物作为正极材料,石墨作为负极材料,手机电池等非水电解质电池。

  二是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联合国代码

  锂电池及相关商品一般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归类为以下6个联合国号:

  UN3090-锂金属电池组(含锂合金电池组);UN3091-锂金属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包括锂合金电池组)与设备包装在一起。;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电池驱动设备;UN3480-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电池组);UN3481-锂离子电池组(包括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组)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电池组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离子电池组;UN3536-锂电池组、锂离子电池组或锂金属电池组安装在货物运输部件中。

  出口锂电池及相关商品海关监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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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锂电池及相关商品不需要进行出口检验,但其属于危险货物,仍需对其包装进行鉴定。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生产出口危险品的公司,必须向商业检验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应用鉴定。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品不得出口。

  出口锂电池包装使用鉴定申请人是出口锂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在申请使用鉴定之前,公司应做好以下准备:

  (一)锂电池及相关商品

  锂电池外界应标记瓦特-小时比例(W·h)。

  2.每个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测试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38.3节的各种测试要求。测试项目包括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测试、冲击测试、55℃外短路、冲击测试、过度充电测试、强制放电测试等。(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试并出具报告)。

  (二)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包装

  使用的包装应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表》。

  锂电池出口一般包装为箱类,器皿类别必须达到箱类。Ⅱ类包装的性能参数。用钉子拧紧木箱和胶合板箱时,钉尖应倒置,钉尖和钉帽不应突出;箱体应完好无损,并用紧箍包装。瓦楞纸箱应完好无损,密封应平整牢固,并用紧箍包装。

  3.包装在容器中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采取安全措施,以避免因移动或位置变化而损坏。对于总重量超过12KG的电池或电池组,应选择坚固耐冲击的外包装,以及这种电池或电池组的集合,以保护外罩或拖盘等搬运设备。

  对于标签标记(三)

  包装机上应有明确、牢固、正确的联合国号码、正式运输名称和第九类危险货物标签,并符合有关要求。

  包装必须贴上锂电池专属9A型危险货物标签。

  “锂电池专属标记”用于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特别规定188条的锂电池或锂电池组包件。

  出口锂电池常见问题提醒四、

  哪个联合国号码应该属于电动自行车?

  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特点和注意事项”和“特殊规定”388条款,明确规定了编码UN3171对应的“电池驱动车辆或电池驱动设备”:在此内容下,运输物品的类型包括车辆或设备,如电动汽车、自行车、轮椅等机动辅助设备,由湿电池、钠电池或锂电池驱动。根据上述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归类为UN3171。

  锂电池及相关商品的设备如何确定?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包装指南P903明确指出,对于本包装指南,设备是指由电池组或电池提供电能运行的仪器。根据上述表述,结合商品的特点,很容易区分UN3090。、UN3480(非设备)还是UN3091、UN3481(设备)货物。

  如何理解《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特别规定的188条?

  适用于188条的锂电池产品,公司可不申请使用鉴定,需同时满足:

  (1)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锂含量不超过1g,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的锂含量总和不超过2g。;对锂电池而言,瓦特-小时比不超过20W。·h,锂离子电池组瓦特-小时比不超过100WW·h。

  锂电池必须在器皿外面标明其瓦特-小时比例。

  除了安装在设备上或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电池组外,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30KG。

  (4)每个包件必须标有符合要求的锂电池标记。

  (5)除设备外,电池和电池组必须安装在完全封闭的包装中。电池或电池组必须有保障措施防止短路...此外,还需要满足其他条款,具体规定《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特别规定188条。

  海关查发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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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某企业出口一批电动扳手,经海关检查并送专业机构检查后,确定货物联合国号为UN3481,危险货物类别为9。该公司未申报涉嫌危险货物,该批货物不予出口。

  案例二

  某企业出口一批车载真空吸尘器,海关发现车载真空吸尘器内置锂电池。公司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但海关发现货物实际应用外包装为普通纸箱,包装为纸箱组合包装,外包装上缺少锂电池组标记,明显不符合第三方出具的报告图片。经判断,货物及其包装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188特殊豁免条件,货物应包装符合要求的危险货物。根据规定,这批货物不会出口。

  由于锂电池出口涉及的政策法规和货物包装技术标准较多,企业可以提前咨询海关相关部门,提前了解法律法规、申报流程、包装要求等。